2009/03/14
遇 02
作者都不知結局長啥樣了,就別期待來亂的會寫完。(我真坦白?XD)是說,有大概的主線,樣子很常見通俗不刁鑽,不用擔心會構成虐度吧?(喂喂喂~~)
結局也有個斷章殘簡在(我剛去泡茶時見到了,嗯,很好,我一定能扯出一個OK的結局的XD),就等十八哪天撈回…(怎這年頭一堆人把劇情丟光光的?XD)
最後要說的是,原作是十八,劇情我都不知只是看文描場。別問我結局悲還喜啊…(少來,悲的你會想亂嗎?)
是非もなし
2009/03/14
Author:流
有事燒香請洽:
留言
No title
2009/03/15 10:20 by f URL 編輯
Re: No title
嗯啊嗯啊,很驚喜吧?XD
不過,這篇我只會寫到下一回(即遇這章寫完)就停工。剩的…等真正的坑主寫完後我再來這邊也補完一下(即,只寫自HIGH的部份XD)
剛跟十八聊,我有提到,普通都會認為這劇情很(言小、梗)吧?她說,我知廁所相遇很梗(常見)。
但我覺得程度有分呢。
梗要看狀況,層級上是有差別的,像我那樣『連相遇的背景』都想到。
在廁所相遇,確實是常見的劇情,但,有一半常見的廁所相遇都是『其中一方特意為之』。所以,二人都無心的相逢才符合真正的『何處不相逢』。這時再呼應到文中隱約暗喻的『命運』就真的會有那種『果然是命中註定的啊XD』的感覺了。
說說我看文當下的驚喜吧?
我看開頭的暗示知道她們一定會偶遇,但沒料到最在廁所——早在一人在台上、一人在台下時就可以破梗了,有的會忍不住在這兒先破梗了,先硬是讓彼此認出了,但沒在這,僅僅只是其中一方還想欺騙自己,光這點就覺得,這梗自然的多了XD
最不自然的是,台上那人立即認出台下那人,還故意去廁所堵人 ,甚至故意製造一堆機會。這就構不成我說的『偶然相逢』了
當然,無可厚非的,這也是一種強調『必定要追回對方』的手法,只是……可能會造成主觀上對『手段盡出』的甲方有些微的觀感上差異。
也許也是跟我本人的主觀(喜好)有相關吧?因為我喜歡這種『其實很自然的相遇』,這梗是很老梗(常見)但比很多囧梗(太不自然的),這梗是好梗。
其實我昨天在寫這文時一直想到:我好像是用寫選擇的方式寫文……先寫再回頭,然後不時發出『我是我寫的?我到底是在寫了什麼鬼啊~~』的疑惑XDD
提外:我會覺得廁所相遇很驚喜的另一個原因是,一般人大多是不想『刻意』想在廁所『相遇』的,要製造機會一定是找『氣氛佳』的地方,不會挑這種搞不好有惡臭的地方的啦XD
反過來說,堵人會去廁所→去廁所多半是為了解決生理需求,因此,警戒心會較低,人也比較放鬆。這時的劇情,我會覺得『自然』,不會推定是『啊,某人故意的啦,演戲啦』而是真真發自內心的感受。
好吧,其實我只是一個不喜歡每次靜留都要用演戲假哭以獲得夏樹著急、在意的絕對靜飯。因此,我會喜歡這段劇情也只是因為,這劇情怎看都知,真的是命中註定要相遇的,『靜留是故意的吧?』這樣的臆測很難被肯定。
2009/03/15 12:01 by 流 URL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