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譯:fragile ~再見了月之廢墟~)
背景是近未來荒蕪的世界,主線很簡單,主角在爺爺死後探上旅途,為了找到可能還存活著的人類。
點開遊戲官網,To All People的前奏就慢慢的流淌開,不知不覺中,胸腹的那一絲憂傷已被寧謐抹平。
老實講我常常只放這一首就過了整天。
也因為這首,五月時,我落筆前想好要寫『激歡樂向』(主視角是友繪,那種悲情到不行的部屬命、苦難臣子,所以可以非常歡樂),卻沒料到真下筆時會被觸動心靈的弦律拉促著,寫下意料外的文字——
雨夜,晚風有點涼。
跟預計的東西完全不一樣。然後…躊躇了好半天後,我決定照著心情下去寫(對,我那時腦中根本什麼也沒就寫下去了……故事劇情還是邊打文邊想的啊XDDD)
不論是
檞寄生或是
Proxy都很適合搭配這首。原因不外乎是,我寫文時是聽這首……
當然,
清姬也是。不過,還有另一首更適合它…(我愛死二胡的抑鬱低響>_<)
ps:清姬的分類錯了,它目前跟hime毫無關係喔。(沒寫正傳之前都毫無關係,是這樣嗎?)
傳教用連結 ̄▽ ̄/(無誤)
最後,附上遊戲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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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title
要不是見了流桑的這篇推廣還真不知道這首曲子究竟從何而出、又是什麼曲名,
先前在瀏覽流桑的部落格時便一直覺得這曲子搭配靜夏文一同閱讀氣氛甚好,
平常無事時也常開著網頁當作工作的背景音樂來聽,無奈都不知該上哪找去。
記得許久之前流桑好似也曾貼過一篇推廣?但時日已久,當時見過就忘也未曾放在心上;若不是前陣子進不了流桑的部落格,看不了文又沒音樂可聽,真可悶壞了, 雖然也曾想過致信詢問但又怕太過唐突 OTL←平常只是個潛水客,萬年不吐泡,自認沒那格亦沒那膽去攀問(囧)
感謝流桑^^
能見著您重開部落格真是萬分開心(悄聲說)
2009/12/18 23:36 by 伊果散客 URL 編輯
Re: No title
嗯,是啊。我之前沒找到好用的空間,現在才能正式推廣。(有曲子在手總是好推多了)
> 要不是見了流桑的這篇推廣還真不知道這首曲子究竟從何而出、又是什麼曲名,
聽你這樣說我好高興。我愛死這首了!>_<
神曲啊!
聽了心會靜很多。(雖然有人跟我講這首曲子令她感到哀傷,好聽歸好聽她不能久聽)
> 先前在瀏覽流桑的部落格時便一直覺得這曲子搭配靜夏文一同閱讀氣氛甚好,
> 平常無事時也常開著網頁當作工作的背景音樂來聽,無奈都不知該上哪找去。
喔手!其實我之前也是這樣!
沒能入手這張時,我也只能開官網聽一整天。後來也是找到『推廣用』下了下來,這才能時不時藉MSN傳道…(有來我家的朋友幾乎都會找我問句:你BLOG的背景音樂擊沉了我啊>_<)
可是,對於沒有MSN但又喜歡這首的朋友們,我實在有力難伸。
這才藉這次(有申請4S空間之便),再來推廣一次^_^
> 記得許久之前流桑好似也曾貼過一篇推廣?
是啊。但事隔已久,連我自個都忘了…那帖是何時的(已知是今年四、五月之時吧?)
>但時日已久,當時見過就忘也未曾放在心上;若不是前陣子進不了流桑的部落格,看不了文又沒音樂可聽,真可悶壞了, 雖然也曾想過致信詢問但又怕太過唐突 OTL←平常只是個潛水客,萬年不吐泡,自認沒那格亦沒那膽去攀問(囧)
沒有關係喔。伊果同學真是太客氣了。在我而言,看過的ID就算一點認識了。若有事也會儘力相助。
況且,早在之前我就收過這首曲子的詢問信。(而對方我完全不認識,還是寫英文信!所以我更加不會認識了XDDD)
基本上,我的堅持很簡單。相互尊重,這是我做人處事秉持的原則。
只要態度不至無禮我都很樂意助一臂之力。(反正就是寄個信嘛,小意思XD)
而會有這個要求也只是因為,有在寫文的二、三年間真的收過數封態度真的很隨便的信…有事相求,好態把事情講清楚吧?連個連結也不給,連篇名也不提就要我給KEY……當我那麼閒啊OTZ
啊啊,我又抱怨起來了。不好意思啊。(讓你見笑了)
> 感謝流桑^^
不客氣喔^^
有同好共賞,不亦樂乎。
> 能見著您重開部落格真是萬分開心(悄聲說)
啊……其實我想關到文寫完為止(悄聲說)
但幾乎所有人都不抱期待。嘖,太不信任我了=3=
之前關是心煩意亂,不想把自己的心情也影響了路過的閱讀者們。又,有個本應在今年底完成的文要寫完,因此要求自己定要寫出來。俟時再開。
不過,沒想法時我是絕對不會強迫自己。(那種經驗嚐過一次就好)
然後就關到現在(12月12日)了(囧)
可是可是,靜留生日快到了。
反正已經有在寫文了(脫離了寫不出的困境),那也算目的達成,就……
開吧 ̄▽ ̄
也可以順便把其實平日裡想寫的、想說的、想推廣的也寫上(恢復往常),何樂不為?
2009/12/19 15:05 by 放水 URL 編輯
No title
阿阿~流桑說要關閉部落格真比地震還讓人驚慌XD
說到看文寫文,在下對此抱持的看法倒是,對作者該有的尊重絕不可少。
不知怎地,此際腦袋裡閃過的卻是一句拉丁法諺[volenti non fit injuria-經同意之行為不謂不法]
不過在下更情願把它解釋為:自願不發生不法。
是說,一句法諺怎跟創作扯上關係?O_O
在下是這樣想的:
在創作者與讀者的立場之間,就讀者的角度言,期待作者的持續創作,固然動機相當正當;但另一方面,作者應並不對讀者肩負有太大的責任而"必須"要創作,尤其讀者還可能因為網路而成為一種不特定多數對象,作者又不是欠了誰的債或簽了什麼契約,該得把文生出來,才算是盡了應盡義務XD
當初既是讀者自己「自願」跳進了這坑,就只好當作是「同意」作者的默示(EX:就說了這文有虐,還硬是要進來留言,哭說好虐心阿~好雷阿~等等,當初作者明明已經昭示了這文可能與某些人的喜好不同,這時候該怪的是讀者還是那作者沒把文章寫得符合他們的需求呢?XD)
看到好作品斷在一個吊人胃口的地方,自然會有那種敲碗催文的欲望,不過轉念一想,當初既是自己要開始追這文-姜太公釣魚,自己都把這餌含上了-自然就得乖乖的等,於是手上的碗便只得給放下,眼巴巴的窩在坑底等著那天作者更新,再欣喜若狂的點來看,順道把往日的舊文一併回味複習,自己敞佯在文字的世界裡。
(然後在心底開滿小花「唷~呼!那個某某萬年不更新的傢伙終於挖了一小耙」這般,又喜悅又有些心酸。 囧TL)
另一方面也不得不說,文感真的不是天天有(遠目)
若不是真的靠筆耕來賺錢,要一直持續性的去寫文實在需要天時地利人和...
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情,還要妄求別人做到,這也太過分了些。
所以在下對於從事同人創作的作者基本上是抱著非常大的尊敬,不論有無更新創作,能夠看到自己喜歡的作者安好,即使是分享些生活上瑣事,亦皆是開心的(推廣也是很開心^^),還請流桑就這麼把部落格給開著,以容我等萬年潛水生物于夜半靜夏病突然發作時,不致無處可去(笑)
PS.1.volenti non fit injuria,實際在法律操作上全然不是這樣胡說八道亂用的XD
PS.2.其實在下思量過幾多回要想向流桑詢問某幾篇文章密碼的,不過基於害羞(?)與上述之理由,便沒這麼做 >///<
不過流桑所說的情形,在某數字論壇倒是常常發生。舉凡問翻譯、問種子,僅是上網估狗便隨處可得的也能當做PM內容,當然不全為小白之舉,但遇上劈頭丟來一句便是要問這類問題者,著實令人不悅,有時也實在搞不清,到底是誰欠了誰,PM來了一定要有義務回覆的?
(順道發起牢騷,還請見諒。)
2009/12/20 00:42 by 伊果散客 URL 編輯
Re: No title
又,如此擔憂我會搞自閉?那……
MAIL跟MSN都寄來我信箱吧 ̄▽ ̄
我直接寄過去快些。(我講真的…我自個也憶不起『哪有鎖哪沒』啊OTZ)
我去洗澡了,好冷>_<
2009/12/20 00:52 by 放水 URL 編輯